通知
杨学办[2016]6号
杨浦区学习型社会建设与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推荐评选“杨浦区终身教育十年突出贡献奖”
活动的通知
各街道(镇)社教办、各牵头单位和协作单位、联合体各成员单位:
杨浦区自2006年成立学习型社会建设与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组织机构以来,在学习型社会建设与终身教育促进工作中不断引导市民把终身学习作为精神追求和生活方式,学以立德、学以增智、学以创业,形成了“人人皆学、时时能学、处处可学”的终身学习良好氛围,期间也涌现了一大批既注重自身终身学习,又热心积极推进终身教育,为杨浦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和推进市民学习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组织和先进个人。为了进一步弘扬十年来为推动杨浦学习型社会建设与终身教育做出成绩的典型人物,今年将开展“杨浦终身教育十年突出贡献奖”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1、在杨浦学习型社会建设与终身教育工作中,敢为人先、创新工作、攻坚克难,为本区学习型社会建设与终身教育工作的推进和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人物;
2、在积极开展群众性终身学习等活动中能发挥引领作用,成绩突出,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事迹感人的;
3、在终身教育工作中,主动组织、参与学习活动,并能帮助他人开展各类学习活动,为终身教育志愿服务成绩突出,事迹感人的;
4、在创建学习型社区活动中,长期坚持为社区教育办实事、做好事,事迹突出的;能根据社区教育的特点大胆实践、勇于创新成绩显著的;
5、在创建学习型家庭的活动中,能在家庭学习中积极营造家庭学习氛围,带动家庭每一个成员养成良好学习习惯,不断提高家庭成员素养,事迹突出的;
6、在创建学习型企事业的活动中,能积极创设企事业文化氛围,将学习和工作有机结合,带动身边的员工不断激发学习力和创造力,效果显著的;
7、在创建学习型机关的活动中,能通过学习活动不断提高自身的干部素养和创新能力,提升执行力,事迹突出的;
8、在创建学习型团队的活动中,能主动组织、参与学习,并带动团队每一个成员共同成长,事迹突出的;
9、积极开展、参与园区、社区和校区之间学习互动,并不断为杨浦市民终身学习创设方便、有效、优质的学习资源,效果显著,事迹感人的。
二、评选方法
1、采取组织推荐的方法,各单位或个人可以向各系统、各街道(镇)推荐至区学习办;
2、区学习办将在申报的基础上,通过公开评选产生“杨浦终身教育十年突出贡献奖”10名;
3、“杨浦终身教育十年突出贡献奖”获得者,在2016年杨浦区第十届学习节开幕式上,宣传获奖个人的事迹,授予荣誉证书,并给予奖励。
三、具体要求
1、各系统和各单位要充分重视,广泛发动,把这项工作作为进一步推动本系统、本单位学习型社会建设与终身教育工作的有力契机和抓手,深入挖掘,扎实做好推荐工作,及时上报典型事例;
2、反映的事迹要真实,申报的书面材料要经单位党组织审核后加盖公章;
3、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并附申报表(简介300字左右),材料和简介要集中反映20106年以来的事迹(成绩);
4、书面材料申报表均一式二份(A4纸)。书面材料文字统一采用宋体,标题为二号(粗体),正文为四号字。
以上纸质材料于2016年10月31日前寄送区学习办(世界路200号1号楼综合部);表格及文本电子稿上传邮箱(shypxx@126.com),请在标题上注明自己的单位和“杨浦终身教育十年突出贡献奖”的字样)。
5、联系人:洪礼珍 ;传真:65624700;电话:65624700
附:杨浦终身教育十年(2006-2016年)成就奖申报表
2016年10月10日
杨浦区学习型社会建设与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0月10印发
(共印100份)
附件:
“杨浦终身教育十年突出贡献奖”申报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联系电话
单位 职务
事迹简介:(300字左右,具体事迹请另附)
推荐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杨浦区学习办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
本表一式三份,申报获得推荐单位及区学习办审批同意,盖章确认后,将返还创建单位一份用于归档。
上海市杨浦区学习型社会建设和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办公室